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宣傳貫徹河道管理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負責縣域內河道綜合治理和管護工作,做好河道保潔和清障工作。負責具體實施河道采砂規(guī)劃和計劃及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河道建設項目論證工作。負責河道相關資料管理工作。參與河道防汛工作。參與涉河事件調查,協(xié)助河道內違法案件查處和執(zhí)法工作。完成縣水利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河道管理站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下屬事業(yè)站所,編制10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實有人數(shù)9人。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2年度收入總計165.58萬元,支出總計165.58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65.5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
2.收入情況。2022年度收入合計165.5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65.5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5.58萬元,占100%。
3.支出情況。2022年度支出合計165.58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165.5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其中:基本支出165.58萬元,占100%。
4.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0.0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65.58萬元。與2021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65.5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5.5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65.5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較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5.36萬元,增長3.3%。主要原因是年中調入1人。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5.5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65.5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較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5.36萬元,增長3.3%。主要原因是年中調入1人。
3.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0.00萬元。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yè)支出26.79萬元,占16.2%,較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2.28萬元,增長9.3%,主要原因是年中調入1人。
(2)衛(wèi)生健康支出8.78萬元,占5.3%,較年初預算數(shù)減少0.54萬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2022年體檢費未發(fā)放。
(3)農林水支出122.61萬元,占74%,較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3.23萬元,增長2.7%,主要原因是年中調入1人。
(4)住房保障支出7.40萬元,占4.5%,較年初預算數(shù)增加0.38萬元,增長5.4%,主要原因是年中調入1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5.5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2.3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52.3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職工薪酬、社會保障支出、衛(wèi)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經費13.1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3.1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下鄉(xiāng)差旅費、辦公費用、公務車運行維護費 、公務接待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未發(fā)生“三公”經費支出。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1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0.1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根據編辦《關于印發(fā)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酉陽編委發(fā)〔2021〕14號)文件,我單位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2022年獨立核算、編報決算,因此上年無數(shù)據,無法進行上下年比較。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按照部門決算列報口徑,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tǒng)計范圍之內。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2年度我單位未發(fā)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由于本單位無項目支出,所以未開展績效自評。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無)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無)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無)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無)
六、專業(yè)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xiàn)金流入;事業(yè)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xiàn)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xiàn)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fā)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zhàn)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yè)更新改造所發(fā)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lián)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lián)系方式:
冉穎 023-7555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