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xié)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guī)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擔統(tǒng)籌規(guī)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xié)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guī)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xié)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地方性法規(guī)制定項目建議。
3.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地方性法規(guī)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相關立法工作協(xié)調。
4.承辦縣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協(xié)調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部門實施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縣政府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guī)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承擔統(tǒng)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jiān)督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綜合協(xié)調行政執(zhí)法,推進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承辦縣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承辦縣政府有關行政訴訟案件和市政府裁決案件。負責縣司法局管轄的行政復議、國家賠償、行政應訴、司法救助工作。指導、監(jiān)督全縣行政復議、國家賠償、行政應訴和行政裁決工作。負責全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和協(xié)調,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有關工作。承辦縣政府涉外、涉港澳臺有關法律事務。
6.承擔統(tǒng)籌規(guī)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guī)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社會法治。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chuàng)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jiān)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7.指導、監(jiān)督刑罰執(zhí)行和改造罪犯工作。指導、管理社區(qū)矯正工作。指導安置幫教工作。
8.負責擬定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guī)劃并指導實施,統(tǒng)籌和布局城鄉(xiāng)、區(qū)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jiān)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9.指導、監(jiān)督本系統(tǒng)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10.規(guī)劃、協(xié)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jiān)督本系統(tǒng)隊伍建設。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法律服務行業(yè)黨建工作。
11.負責本系統(tǒng)信息化建設和應急處突指揮工作。
12.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為獨立核算的行政單位?1 個,內設相關科室9個(縣依法治縣辦秘書科、辦公室、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法律服務管理和律師工作科、行政復議應訴科、行政執(zhí)法協(xié)調監(jiān)督科(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社區(qū)矯正科(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社區(qū)矯正管理局)、政工科);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4個(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法律援助中心、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矯正幫教管理服務中心、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調解管理指導中心、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xié)調中心);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1個(公證處),基層司法所39個;律師事務所6個;法律服務所4個;鑒定機構1個。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2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司法局(本級)、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法律援助中心、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調解管理指導中心、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矯正幫教管理服務中心、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xié)調中心。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2年度收入總計3,443.01萬元,支出總計3,443.01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71.61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
2.收入情況。2022年度收入合計3443.0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71.61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43.01萬元,占100%
3.支出情況。2022年度支出合計3443.01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671.61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其中:基本支出2,846.23萬元,占82.7%;項目支出596.79萬元,占17.3%。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與上年持平。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443.01萬元。與2021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671.61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443.0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71.61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3.22萬元,增長2.5%。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443.0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71.61萬元,增長24.2%。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3.22萬元,增長2.5%。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
3.結轉結余情況。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與上年持平。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74萬元,占0.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7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組織部內轉的非公黨建工作經費,年初無預算。
(2)公共安全支出2750.88萬元,占79.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4.01萬元,增長1.6%,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以及本級財政追加了政府常年法律服務顧問費及律師案件代理費。
(3)社會保障與就業(yè)支出391.2萬元,占11.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1.74萬元,增長11.9%,主要原因工資普調、養(yǎng)老保險、職業(yè)年金同比增加。
(4)衛(wèi)生健康支出148.32萬元,占4.3%,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16萬元,下降0.1%,主要原因職工退休3人、調出3人、過世1人。
(5)農林水支出24.11萬元,占0.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49萬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駐村工作隊人員減少2人。
(6)住房保障支出127.76萬元,占3.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62萬元,下降2%,主要原因職工退休3人、調出3人、過世1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46.2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412.8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30.74萬元,增長35.4%,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普調,醫(yī)保、養(yǎng)老保險及公積金等同比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繳費等。公用經費433.3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27.39萬元,增長110.4%,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往年欠款,如2017年司法業(yè)務用房安裝變壓器場平費用10萬元、司法業(yè)務用房設計費0.6萬元、2021的購執(zhí)法執(zhí)勤車21.85萬元、食堂欠款4.4萬元。另外因疫情防控需求購買了的醫(yī)療檢測、防護物品。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水費、差旅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租賃費、維修(護)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公務車購置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63.76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74萬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嚴格執(zhí)行過緊日子和堅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0.07萬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嚴格執(zhí)行過緊日子和堅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未發(fā)生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與上年一致。
公務車購置費21.85萬元,主要用于償還2021年購執(zhí)法執(zhí)勤車1輛的欠款。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1.8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沒有計劃購車,所以沒有預算。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1.8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購車未實現支付。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7.31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下鄉(xiāng)扶貧走訪、黔江出庭應訴、業(yè)務工作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汽油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19萬元,下降37.3%,較上年支出數減少31.72萬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嚴格執(zhí)行過緊日子和堅持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guī)定,公車運行維護成本下降。
公務接待費4.6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fā)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5.40萬元,下降54%,較上年支出數減少0.2萬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承擔,公務接待費有所下降。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1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7輛;國內公務接待35批次58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9.31元,車均購置費21.85萬元,車均維護費2.19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1.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與上年支出數持平。本年度培訓費支出6.7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與上年支出數持平。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19.02萬元,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49.09萬元、印刷費2.11萬元、水費0.68萬元、電費9.55萬元、郵電費31.14萬元、物管費0.38萬元、差旅費6.59萬元、維修(護)費34.65萬元、租賃費7.73萬元、會議費1.00萬元、培訓費4.10萬元、公務接待費4.6萬元、勞務費17萬元、委托業(yè)務費5.13萬元、工會經費8.25萬元、福利費8.51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7.31萬元、公務車購置費21.85萬元、其他交通費63.56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4.18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61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3.08萬元,增長54.9%,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往年欠款,如2017年司法業(yè)務用房安裝變壓器場平費用10萬元、司法業(yè)務用房設計費0.6萬元、2021的購執(zhí)法執(zhí)勤車21.85萬元。食堂欠款4.4萬元。另外因疫情防控需求購買了醫(yī)療檢測、防護物品。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7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7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6.7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2.1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94.6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296.7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201.3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7.8%。主要用于采購“智慧矯正”項目定位手機、背夾、終端、系統(tǒng)等設施設備。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對部門整體和6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6項,涉及資金596.79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詳見附件2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無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要求,年初預算同步對項目進行了績效目標申報。年終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了自評。從自評情況看,本年績效目標完成較好。在以后的工作,我單位堅持預算績效管理,使預算績效管理成為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法律服務質量的重要紐帶。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無
六、專業(yè)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yè)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fā)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zhàn)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yè)更新改造所發(fā)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lián)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lián)系方式:
萬小麗???023-75552531
附件1: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司法局2022年部門決算公開表.xls
附件2: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司法局2022年績效自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