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
泔溪所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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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土地、礦產(chǎn)資源、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負責辦理所聯(lián)系片區(qū)內(nèi)有關土地、礦產(chǎn)資源、房屋管理的具體事務。
(二)單位構(gòu)成
本單位為縣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二級單位,無下屬機構(gòu)。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shù)31.9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1.92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31.92萬元,主要原因是應人社局要求,在職人員工資晉升人隨編走,特把片區(qū)16個所分別進行獨立預算,本單位為本年度新增單位,上年度無預算數(shù)據(jù)。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shù)31.92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預算2.91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預算1.11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預算26.4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4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31.9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31.9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或減少)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1.9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92萬元,比2023年增加31.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1.92萬元,比2023年增加31.92萬元,主要原因是應人社局要求,在職人員工資晉升人隨編走,特把片區(qū)16個所分別進行獨立預算,本單位為本年度新增單位,上年度無預算數(shù)據(jù)。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zhuǎn)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3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
泔溪所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jīng)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0萬元,比2023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3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3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3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3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jīng)費統(tǒng)計范圍之內(nèi)。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
(四)國有資產(chǎn)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0輛。
六、專業(yè)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gòu)正常運轉(zhuǎn)、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jīng)費和公用經(jīng)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jīng)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lián)系人:陳麗蘋? 聯(lián)系方式:023-755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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